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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检察院落实八项规定清廉过“两节”
盐池县检察院落实八项规定清廉过“两节”
2018-05-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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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近日,自治区纪委印发了《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监督执纪和廉洁过节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自治区纪委《通知》精神,盐池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中心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双节重要节点“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月3日,我院召开全院大会,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会上,检察长叶建平指出:全院上下要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不正之风,各科室负责人要采取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等行为出现。对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一律从严从重,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双节期间,我院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纠正“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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